档案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施行!档案管理系统“黑匣子”功能很香
档案管理中的《档案行政处程序规定》自2023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该规定为档案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提供了明确的框架。规定强调了全面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、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重要性。同时,加强了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,以提高效率。以下几点是该规定中易于忽视的关键内容,以及档案管理系统中独特“黑匣子”功能的介绍。
首先,档案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需遵循回避制度。参与案件处理的人员若与案件有直接利益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执法,则应回避。回避决定作出前,案件调查不停止。
其次,上级档案主管部门应对下级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进行监督。
档案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,不再给予行政处罚,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计算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,如果违法行为持续或连续,则从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。
执法人员在调查或检查时,不得少于两人,并需出示执法证件。执法人员应文明执法,尊重和保护当事人权益。当事人应协助调查或检查,不得拒绝或阻挠。
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的收集、调取应为原始载体。遇到困难时,可采用复制方式取证,并注明制作方法、时间、制作人等。声音资料应附有内容的文字记录。
会博通档案管理系统通过“黑匣子”功能确保档案管理安全。系统内包括批注清单、日志清单、历史版本和发送名单的信息记录。实时监控档案操作时间、执行人和操作内容,能还原历史档案,确保数据真实完整,有效防止档案意外删除、恶意修改。
档案管理需“两手抓”。一方面应严格执行《档案行政处罚程序规定》,另一方面加强日常档案安全措施。会博通档案管理系统提供的“黑匣子”功能,使档案安全防护更加全面和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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